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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伟光)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01:08:0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伟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在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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