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00:56:3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蒋金华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金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蒋金华声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蒋金华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情况的人员。蒋金华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被立案调查、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
蒋金华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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