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00:39:19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涵文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收购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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