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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华通: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志杰)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23:30:5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志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如有)。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且在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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