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23:09: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国浩律师受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进行。
会议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9日发布通知。现场会议在苏州市吴江区文苑路88号东恒盛国际大酒店五楼姑苏厅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77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70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以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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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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