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23:06: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15名,代表公司股份14,746,027,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811%。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2030年资本管理规划》《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选举郁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议案7、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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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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