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18:21:2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符合相关法律要求。股东会在选举前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候选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时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如当选人数不足,将重新选举直至达到法定人数。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