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13:42:30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告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4时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5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253,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9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额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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