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12:22:28
鸿昌(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拟对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02月28日,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05月23日。评估对象为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包括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5280.88万元人民币。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02月28日至2026年02月27日。评估报告由北京合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师为唐虹和张量。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另有约定。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特别事项说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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