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8 11:43:1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文件,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和信息披露。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告,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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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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