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8 11:23:14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决策专业化水平,防范战略和投资决策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跟踪。
议事规则方面,战略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采用通讯会议方式。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与会委员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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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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