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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8 11:22:2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以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就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讨论涉及自身或近亲属的议题时应回避。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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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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