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12:59: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临时提案于2025年4月30日补充公告。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08,570,200股;网络投票股东52人,代表股份5,323,708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审计机构、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取消监事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