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12:21:4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对2024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和5月19日,由杨帆负责。
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及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经营状况等。因2024年11月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及董秘于2025年2月收到证监局警示函及上交所通报批评。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组,进行了多项整改措施。
检查结果显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26,454.92万元,同比增长5.10%,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24.50万元,同比下降39.88%。主要原因是境外子公司亏损及FLT波兰业绩未达预期。保荐人建议公司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