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12:19:46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张鑫律师、贺晴律师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进行验证工作。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由董事长王乐康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共有52名股东及代表参与,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7,661,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173%。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和《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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