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11:49:09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相关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相关人员及其配偶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特定情况下可全部转让。持有5%以上股份的人员大宗交易减持有额外限制。相关人员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制度还规定了股份锁定、解锁、申报等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股份变动合规透明。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