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21:56:53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现场会议在深圳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举行,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10名,代表股份2,187,423,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038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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