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19:30:38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2年4月28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本金127,912,2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7,942,015.19元,合计135,854,215.19元,并承担诉讼费及保全费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需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135,854,215.1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随后,被告不服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3年11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5年5月23日,公司再次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由于本次诉讼处于上诉期限内,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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