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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09:52:50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确保经营管理顺利进行。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法人财产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有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不同领域的审议和建议。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协助工作并在董事长无法履职时代行其职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处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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