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2 17:46:05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每年应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提名人应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背景并进行审慎核实。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并给予适当津贴。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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