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2 09:11:4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会议组织等工作。
提名委员会可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召集人主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签署表决,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决议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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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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