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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23:38:3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30在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春香因公出差未能主持,由董事戚玉柏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4,200,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96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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