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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股份: 杭电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23:29:54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060元 相关日期: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2025/5/27-2025/5/282025/5/28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482536.96元。 分配实施办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除3名指定股东(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孙庆炎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扣税说明: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60元。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63167793 特此公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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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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