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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医疗: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20:53:28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其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事项。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期限。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以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至少十年。出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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