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20:32:35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方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出具意见。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时在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共2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932,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17%;参与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5,07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5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及预算、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票据质押、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可行性分析报告、购买责任保险等。其中议案5至议案9、议案11、议案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与表决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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