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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20:32:14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律所指派林振鹏、李嵘律师出席并审查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4月26日发布通知。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312,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191%。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龙汽车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度理财业务》《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子公司金龙联合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等议案。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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