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1 20:03:10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经营决策,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不得有特定禁止情形。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会议、处理公司业务等权利,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重要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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