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0 20:20:0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加强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细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税收、经营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培训、督促合规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订保密协议。若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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