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0 19:54:0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6.7354%股权、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9.1228%股权及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8.780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中金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德恒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协助完成法律尽职调查、起草和审核相关法律文件等,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尚未实际支付。经核查,该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依法聘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经核查,上市公司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综上,前述相关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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