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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9 13:02: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0.00万元,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0.00万股,于2025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可降解环保材料、纸容器及配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公司股份总数为10,2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发起人股东包括樊砚茹、严德平等。公司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章程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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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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