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8 16:39:47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1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570.8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回购专户内的股份数量为35708400股。
2025年3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4206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2亿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30日,每股分配比例变更为0.42597元(含税)。
根据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公司实施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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