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7 09:09:16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须经审计。定期报告内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财务变化、股权激励、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
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由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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