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6 01:53:3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为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此公告。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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