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5 02:27:25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且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5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2.54元/股,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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