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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4 23:34:4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湖北宜化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核查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1. 出售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区的合成氨装置部分固定资产,金额11,707.23万元,审议程序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时点为2024年5月28日。
  2. 购买新疆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金额780.12万元,已履行交易双方各自内部审议程序,2024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
  3. 出售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金额15,118.75万元,审议程序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
  4. 出售公司本部氯碱装置、宜化肥业CPE装置及配套供电线路,金额11,203.71万元,审议程序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为董事会决议日。
  5. 出售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金额540.60万元,已履行交易双方各自内部审议程序,2025年4月交易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上述交易中,部分交易属于资产出售,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收购新疆驰源100%股权,与本次交易存在业务相关关系,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前次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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