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4 23:17:19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但存在使用第三方平台的情况,属于“平台内经营者”。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7421.52万元、5645.42万元、7244.18万元和580.80万元,主要包括组织户外赛事、亲子户外乐园、口罩等业务。公司持有商业用地和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用于办公、仓储和零售经营,控股参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已出具承诺确保募集资金不变相流入房地产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代理零售多品牌、多品类专业优质户外用品和自有户外用品品牌运营,主要通过天猫、京东、抖音等平台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第四季度占比最高。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主要受突发不可控因素、行业波动、经营渠道调整、“自有品牌+独家代理品牌”战略实施、亲子户外乐园业务经营大幅波动等影响。公司期间费用随营收增长而增加,电商平台服务费与线上销售规模相匹配。公司业务宣传费占比较高,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增加,主要为库存商品,已提前增加仓库面积以满足业务需求。公司亲子户外乐园业务持续亏损,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贵州穗锦农、北京乐恩嘉业及克拉特慕森的投资属于产业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恒。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内部结构调整合理。公司不存在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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