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14:44:1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白琳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16号)。因法定节假日休刊,本公告所涉内容相关的其他公告(含本公告)均刊登在4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敬请投资者关注,如有问题请拨打0571-87925786咨询。特此公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4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4-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4-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