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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更正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3 22:29:3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以外币(主要为美元)结算的收入占比较高,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助于规避汇率、利率变动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交易对手为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将通过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措施进行风险管理。监事会认为,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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