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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 穗恒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3 01:46:48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许丽华、黄菊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8楼会议室召开,由许鸿生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07,958,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8.9219%。网络投票股东154人,代表股份16,765,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6248%。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普通股合计同意619,547,133股,占99.1713%,反对4,619,185股,占0.7394%,弃权557,820股,占0.0893%。中小股东同意11,588,160股,占69.1205%,反对4,619,185股,占27.5523%,弃权557,820股,占3.3273%。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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