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31 01:24: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王玉燕、陶然、孙婕和马建春(2024年1月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玉燕、陶然、孙婕和马建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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