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28 11:26:5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经2025年3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旨在规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工作。授权委托分为固定授权和专项授权,固定授权针对经常性事务和小额支付,专项授权针对特定职权和事务,一事一办,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授权对象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特定人员。授权委托申请通过公司协同办公系统办理,涉及财务收支事项需经财务资产部审核。授权委托书由法律合规部统一制作和编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义务,授权委托可因多种情况撤销或终止。公司实行授权委托闭环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对不当行为进行处理。本办法自2025年3月26日起施行,原2020年办法同时废止。控股子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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