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28 10:32:47
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宁夏建材编制了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受同最终控制方控制。2024年初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为559,670,844.80元,本年增加8,145,377,820.29元,本年减少7,909,576,317.59元,年末余额为795,472,347.50元,收取利息10,504,769.85元。向财务公司借款本年增加600,000,000.00元,本年减少300,000,000.00元,年末余额为300,000,000.00元,支付利息7,223,888.84元。
本专项说明仅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附件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3月25日出具此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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