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28 06:28:1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团)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向多家公司出借资金合计不超过17.92亿元,出借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其中,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明东公司)和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分别向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码头)出借不超过3.30亿元和3.75亿元。
截至2025年3月25日,明东公司已向盐田码头发放2.00亿元,出借期限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利率2%,用于日常经营支出。次日,集装箱码头也向盐田码头发放1.50亿元,出借期限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6日,利率同样为2%。两笔借款均约定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若借款人违约,委托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提前收回借款并从借款人账户扣款。目前上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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