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28 06:26:59
王春梅作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王春梅拥有资深能源背景和32年工作经验,2022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王春梅均亲自出席,未提出异议。她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他多个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议并表决。王春梅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审计工作准确公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监督核查公告内容,与管理层定期沟通,了解经营状况并提出建议。王春梅还前往公司现场履职,考察项目并与管理人员交流。报告期内,王春梅参与审议关联交易、财务信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管、董事及高管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2025年,王春梅将继续加强监督信息披露,关注重大事项,提升履职能力,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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