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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3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23:29:3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对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决策程序包括审计工作组提供书面资料,委员会评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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