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20:32:08
天健审〔2025〕7-36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针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声电子”)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工作旨在评估超声电子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超声电子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
审计结果显示,超声电子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该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报告后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仅用于说明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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