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8:42:38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3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涉案金额:诉讼金额48,774,376.29元及利息等,判决金额22,506,520.95元及利息等;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除案件受理费及延期支付形成的利息等费用外,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影响。
诉讼各方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
一审判决:福林热力需支付苏华集团工程款22,506,520.95元及利息(年利率1.5%),鉴定费323,407.5元;苏华集团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苏华集团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支付维修款5,100元、提供发票;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6,794元,由苏华集团负担48,900元,福林热力负担57,894元。
公司将保持对相关诉讼事项的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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