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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 天成自控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8:40:27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实际需求,符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回报。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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