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7:33:3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15)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和“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具体借款安排如下:不超过45,000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不超过69,004.07万元用于“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不超过8,000万元用于“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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