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2:55:10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琛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且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等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和管理学博士学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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